领事认证(document authentication)是一国的外交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和印章的真实性。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被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接受承认。
办理旧金山总领馆(San Francisco)的个人文件的公证认证什么步骤?
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 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或由有关机关出具证件“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或证书;
2. 所在州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认证。
不同文件需要完成不同地方的认证,注意以下两点:
2.1 有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
2.2 联邦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有的可直接送美国国务院(Authentication Office, Department of State)认证。
3. 州政府认证过的文件,根据领区划分,向相关总领事馆申请领事认证。未按领区划分会被拒绝受理。
为什么我的文件会被拒绝认证?
1. 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
2. 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问题,使领馆不予认证。
3. 单身声明或证明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用于赴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领馆不予认证。
4. 中国护照、居民身份证、国内驾照等中国国内出具的文书,使领馆不予认证。
5. 经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办理个人文件认证都有哪些材料?
1. 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电脑上填写,打印后签名)。注意:领馆认证申请表上的签名请用黑色签字笔(Black Ink)签!
2. 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注意:州务卿认证的文件一定不能拆钉,否则领馆不予认证。
3. 州务卿出具的认证书(即州务卿签字、印章页)复印件,逐页复印,不能拆钉。
4. 需提交申请人合法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签名页复印件,驾照复印件,非美国籍申请人还需提交在美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如绿卡或I-797。
5. 领事官员认为与办理认证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根据个人情况再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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